勿讓公投成為仇恨工具,生師親一同守護同志教育 | 記者會發言稿 | 翁麗淑 | 2018-03-14

照片來源:感謝台大新聞e論壇方君竹提供

我是個小學老師,同時也是三個小孩的母親,其中一個孩子是個罕病兒。我很能同理家長對孩子的擔心和牽掛,但另一方面也更期待教育能作更多,我希望在體制裡看見特殊的孩子,也承接他的需要並讓他有機會在社會上跟所有的孩子一樣實現他的夢想。
同志教育最核心的的理念,就是如此。
前幾天班上有個孩子來跟我說到班上那個活潑可愛,動作舉止很「查某體」(像女孩)的男孩,他說:「哎呀,也不是討厭啦,就是覺得很奇怪,怎麼會那樣講話那樣走路呢? 不過我知道不可以歧視人家….」 這個孩子呈現的正是目前性平教育的狀況,如果沒有性平教育,這個男孩應該會被排擠被欺負的很慘(事實上目前還是有很多這樣的孩子,這個很多現場的同志可能都很有經驗),但這樣當然還不夠,因為同學們只知道政治正確的作法,但他們在心裡仍會覺得奇怪,仍不知道怎麼跟不同性別特質的孩子相處。因為我們的同志教育還不夠徹底,很多人真正的樣態還不敢表現,孩子的視野也不夠寬廣和多元,只知道政治正確的作法而無法內化到自己的思考與言行舉止中….因此我們不但要實施同志教育,還必須更徹底的實施才對。
從台灣教育發展的脈絡裡,我們可以從十二年國教的基本理念中,看見整個台灣都慢慢在澄清教育的價值,我們期待透過教育培養孩子熱情自主的學習,能與自我、他人、社會及自然環境有良善互動,並達到共好的美好社會。因此,國民教育裡,絕不可能遺漏任何族群、血統、性別、甚至智力、性格、健康程度不同的各類孩子,使所有的孩子均能認識自己、看見彼此,學習到自我的完整認知,也學習到多元的視野與胸懷。
而同志教育的目的,也恰恰完整的符應到十二年國教的教育理念,同志教育的對象就是所有的孩子,無論孩子的性別、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和性傾向為何,每一個孩子在教育裡都有自己的位置,也看得到其他人,會知道每個人都可以不一樣,不管哪一個位置都是美好獨特的生命,都值得被好好的對待和實現夢想。
去年5/24,我們的大法官釋憲已經明白地說,民法規定婚姻要一男一女是違憲的,也就是說,我們社會裡的同志家庭就要走進陽光裡,許多孩子不再因為自己的是同志家庭而要遮遮掩掩,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家庭都可以抬頭挺胸理直氣壯的存在並受到法律的保障,這是我們台灣民主發展史上的重要的一筆,這是我們台灣人在民主版圖上的驕傲,因為人民作主的根基,更完整的肯認了所有人幸福的權利!! 可是今天,這個公投說國民教育階段不應實施同志教育,這可不是那種說因為課要趕進度來不及,或是要上的議題好多好就漏掉了同志教育,這個提案是說同志教育不應該上,也不可以上,明明白白毫不掩飾的又把同志推向暗處,告訴同志家庭的孩子你的家是見不得光,告訴同志學生你是不對勁的人,把所有的學生又拉回到狹隘二元的性別認知裡。這是怎麼了?! 這是2018年的台灣耶,我們有什麼理由讓這樣保守毫無進步意識的命題出現在「公投」這麼重要的民主機制裡。
缺了同志教育的國民教育就是不完整的教育,缺了同志教育的國民教育就是帶著歧視的教育。不要說在國民教育缺乏同志教育有多荒謬,就連這樣的命題竟然可以訴諸公投都是對同志的羞辱,都是對同志家庭的傷害,更是我們民主的大笑話!!希望決策者能更審慎的思考,希望所有的台灣人民也能睜開眼睛,看清楚我們要怎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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