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桑記錄黎明幼兒園赴台中市政府陳抗記者會》
今天一早,親子共學許多媽媽帶著孩子們,一同前去市府聲援黎明幼兒園的記者會。
中區親子共學團關心黎明幼兒園迫遷案約莫兩年多了,今早由南屯區歐巴桑魏佩瑩代表發言,身為一個母親,我們對於黎明迫遷案的初衷很簡單,就是「如果我們不同意,別人不可以來拆掉我們的家」。
我說過,我們這些歐巴桑都是無奶無蛋的政治素人,全素的那種,以前沒有相關經歷和背景,憑著一股想要讓台灣環境變得更好、想要以身教為小孩示範公民參與的傻勁,就傻傻的投入了。
關心台灣、關心孩子,傻傻的衝了,沒想到意外見證一場粗暴的違法驅趕、違法逮捕。
記者會上,黎明安排一場行動劇,用紅漆潑灑在林園長身上、以及灑冥紙,表達 #制度殺人 的控訴。
在場許多人不禁悲憤落淚,#重劃法的條文違憲、#重劃會的程序違法,縱使諸多不合理,但林園長卻仍然不能保護自己的家園。
公理何在?
黎明要求鴕鳥市長出面接受陳情、希望市府高層可以出面回應,可以保護市民的財產,不要只推一個給不出承諾、做不了決定的地政局副課長出來當炮灰。
公民也無意為難小公務員,就請上面的出來對話吧!
然而,第六分局分局長陳武康,很是威風啊,只見他臉色一凜,一聲令下:「帶走!」,圍在我們周遭的警力立刻開始動手逮捕園長和其他抗爭者。還有一位沒穿制服的警察(應該也是高級警官吧?),也開始下達指令:「兩個抓一個!兩個抓一個!」
抓你的頭咧!沒有依法舉牌,沒有依法提示,憑什麼抓人?
這讓在場參與者都很憤怒。
今天這場和平抗爭、行使表意權,都是我們的權利。
警察依據哪一條?憑什麼抓人?!
灑冥紙觸犯哪一條法律?社會秩序維護法?那你找行為人啊,抓園長幹嘛。萬一事後沒有清掉,那不然你就移送環保局好不好,依法針對行為人開立非法傾倒廢棄物的罰單好不好。
陳武康你憑什麼說抓人就抓人?
「法律」的本意,本來是要限制國家的權力不得無限擴張,「法治」的意思是政府應該要帶頭守法。
但,中華民國大概是「人治國家」吧?尤其在今天,陳武康以及在場警員為我們示範的,大概就是「警察國家」吧?誰管你程序不程序,反正只要長官下命令,就可以動手抓人民了。
怎麼會這樣?我有好多疑惑。
我朝著陳武康喊著:「你當初投身公務的初衷是什麼?」
他不回應,拿著手機裝忙,閃身進入市府。
身邊的年輕學生接腔:「已經沒有初衷了吧,他們身上沒有那種東西。」
於是我又去問抓人的警察:「欸欸欸,你的員警編號在哪裡?你員警編號幾號?」連續好幾個警察,殺紅了眼,喔不,是抓紅了眼,被我一問,茫然看看自己肩膀。然後終於問到一個警察,指指自己的左邊手臂。
喔,終於有一個回應我了,應該有稍微理智一點吧。於是我又繼續追問:「欸欸欸,那你是依據哪一條抓人?長官叫你抓,你就抓喔?」對方又開始不回答。
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的小姐,為了保護夥伴,被警力團團圍住、壓倒在地。我們要求警察放開,警察裝無辜:「我沒有抓他,我只是拉著背包」。
又來這套了,上次市議會的聽證會也是這一套,警察明明就在推我們,我伸手阻擋,但警察嘴巴卻嚷著「小姐妳不要擠我喔」。今天也是,明明就是抓人嘛,嘴巴卻說只是拉背包。
侵犯人權卻只想保護自己,不保護人民還愚弄人民,這就是警察的風範嗎?
周圍每一個人都很憤怒,「憑什麼抓人」、「依據哪一條」、「就算是背包,只要他揹在身上,你就不可以隨便抓」、「放開他!放開他!」。
在場民眾的聲音很一致,律師也到場聲援,力擋違法逮捕,終於讓警方放棄行動。
但,另外一邊的林園長因為情緒激動、換氣過度,身體不適,已經倒下了,現場夥伴立刻叫救護車、緊急送醫。
記者會宣佈結束,前來聲援的共學媽媽傳來幾張照片,她告訴我:「市府裡外兩樣情,林佳龍市長在裡面頒獎,看起來神采奕奕,林金連園長卻必須抗爭保護自己的家園,還要緊急送醫急救。」
現場的親子共學夥伴紅了眼眶,為什麼人民的聲音傳不進市府,市府內部舉辦著欣欣向榮喜氣洋洋的活動,隔音大門和警力人牆擋起兩個世界,有看見外面的人民正在受苦嗎?
會後,警力撤離,其中一名員警從牆角拿起擴音器,而我在整理旗幟旗桿的時候又撿到警方遺忘的告示牌。
我實在忍不住,氣憤質問在場警察:「明明就有帶嘛!為什麼不會拿出來用?是忘了用還是不會用?程序呢?程序在哪裡?我們違反哪一條?你們帶頭違法,難不難看?」
不回答,他們還是沒有回答我。
孩子拉拉我,問道,「媽媽,警察為什麼抓人?」
無法回答,我也答不出來。
我只感覺到悲憤。
為市井小民的無力與無助,感到悲憤。
邀請大家一起來關心迫遷問題
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
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