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化幼兒園第三期上路,能提高幼托品質嗎?
📢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今年進入第六年,八月起適用第三期程的簽約規範,小歐盟帶大家看看有哪些調整,是否能夠修正過去衝簽約量而犧牲了教保品質的問題?
一、師生比調降
第三期準公共幼兒園的其中一個簽約條件為師生比1:12,若在期限內未達成的必須退出準公共。以桃園為例,預計有十餘間園所會退出。
由於師生比一直是各界認為提升幼教品質的關鍵,小歐盟也樂見比例下修。
二、教保人員、中心主任、負責人等基本薪資調升
基本薪資從原本的三萬調整成三萬兩千元。
由於幼教工作是高度考驗情商的工作,監察院於2022年提出的調查報告也指出薪資不理想是年輕學子不願投入教保工作的原因之一,小歐盟認為改善勞動條件也是重要的方向。
三、追溯過去違法
本來教育部推出的草案是追溯三年內的違法案件,但是後來的正式版本只訂於2023年3月1日以後可歸責於負責人、園長或中心主任違法才須退出,換言之,教保人員若有違法情事,園所還是能夠留在準公共的行列。
這項調整小歐盟認為對於提升幼托品質的幫助不大。
由於中央主管機關未訂定一致的稽查標準,地方政府又需拜託業者加入準公共簽約行列,又要在人手不足的狀況下稽查,地方政府要能夠查到歸責於負責人層級過失的可能性極低。
今年以來,幼兒園不當管教的報導不少,其中九成為私立或是準公共幼兒園,顯見幼托政策過了衝量的階段,是應該進入提升品質的階段。
OECD國家在2020年提出的報告中,各國家庭相關的福利(含稅收優惠、公共服務、現金給付等)佔GDP平均約2.4%,而台灣此數據為0.61%,被排在倒數第2。
這意味著台灣撥注在兒童照顧相關的支出,還有上修的空間。
除了充足的預算外,幼托政策的施行到位與否,有賴地方政府拴緊螺絲,肩負管理與輔導的角色,全台各地小歐盟的黨部,也會持續觀察各地方政府是否確實落實幼照法、教保人員條例。
📢若有發現疑似違法情形,也歡迎與小歐盟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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