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日期:2023年11月25日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嚴厲譴責新北市選委會歧視親職女性參選人,並嘲諷:「如果有心參選,應該要把其他的家事放著。」
新北市選委會公然阻礙親職女性登記參選
11/23(四)2024立委參選登記的倒數第二天,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新北市第七選區(板橋東)立委參選人劉書婷帶著孩子前往新北市選委會進行立委參選登記,遭選委會擋在門外不允許進入。
新北市選委會工作人員以孩子安全為由,表示「二樓欄杆具有危險性」、「規定就是規定」、「妳們會影響到別人」、「等妳們選上再來修法」,拒絕劉書婷帶著孩子進入選委會進行登記,並且在她詢問是否可以彈性在一樓進行登記時,以「不方便」拒絕劉書婷的請求。
選委會並強調若要到三樓,必須將孩子留在一樓由選委會人員看顧,但劉書婷的孩子因身體不適,且其中一位尚在哺乳中,無法讓陌生且態度不親近的選委會人員看顧,劉書婷也認為帶著孩子並不影響自己的登記流程,希望能在一邊照顧孩子的狀況下進行參選登記。因新北市選委會的刻意阻礙,致劉書婷立委參選人未能在當日完成登記。
隔日11/24(五)為立委登記最後一天,劉書婷在本黨秘書長何語蓉及黨員團隊陪同下,再度前往新北選委會登記,這時選委會卻改口說可在一樓進行登記,但在被詢問為何今日可以、昨日卻不行時,選委會工作人員一再跳針,不予正面回應。
劉書婷及本黨認為這不該是一次的通融或冠以候選人特權,而是之後有帶兒童洽公或政治參與需求的親職,都能行使應享的權益。在本黨多番溝通、協調、爭取後,新北市選委會勉強妥協,讓劉書婷帶著孩子前往三樓進行登記,此時黨員驚訝發現,一樓電梯貼上「電梯故障」而無法使用,竟是因為新北市選委會刻意在三樓用椅子強硬卡住電梯門口,使電梯門無法關閉以致無法正常運作!在何語蓉秘書長上樓拍照並將椅子移開,電梯門即可順利關上。詢問駐警,該員警回覆:「現在電梯又好啦!怎麼樣?」可笑的是因為選委會阻擋電梯運轉的舉動,電梯門因此真的出現故障,最後劉書婷抱著十幾公斤的孩子爬樓梯上三樓登記。
新北市自成一國,自訂規則阻礙參選權
小歐盟新北黨部主任陳宛毓表示:「新北選委會的張貼告示以及這兩日的行為,都已經違反《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台灣身為公約簽署國,公部門應當以身作則,照顧兒童需求與權利,如果前幾年就有欄杆公設危及孩童安全的考量,那應該強化安全措施而非限制兒童不得進入。」
選委會工作人員表示平時沒有規定小孩不能上二樓,因登記期間的因人手不足,才特定此規範。但23日,選委會安排了多位工作人員圍住劉書婷及孩子,只為阻擋進入。劉書婷及團隊成員亦明確表示可自行保護小孩的安全,並向選委會告知包括桃園、基隆等地區選委會都皆可讓兼具親職的候選人帶著孩子順利登記,為何就只有新北市選委會如此公然拒參選人帶孩子登記參選?
24日本黨桃園市第三選區立委候選人徐鶯慈前往桃園選委會補件時,桃園選委會即表示:「之前選委會也有規定不能讓孩童進入,但前幾年有候選人帶孩子進入的需求,選委會因此更改規定。」,顯示選委會規定非僵硬不可改變,而是該與平權的概念與時俱進。
嚴厲譴責新北市選委會歧視女性、親職及兒童
在溝通過程中,新北市選委會某位男性主管甚至嘲諷劉書婷立委參選人:「孩子生病就該待在家,要參選就要先把家事放著!」此言論,讓人見識到選委會系統的公務人員充滿男性傲慢和對女性、親職的嚴重性別歧視。
女性參選者的家庭職責一樣不少,跟所有上班婦女一樣。我們的政府告訴我們,國家正面臨少子化危機,鼓勵大家多生育,一個在新北市生育三個小孩的媽媽卻連帶自己的小孩去登記參選的權利都沒有,政府強制要求希望為民服務的女性必須拋下孩子,才能投入參與政治的工作,這就是全台灣所有職業婦女的共同困境,要工作就被要求放下家庭和小孩!
「小孩是人」,要求親職把孩子當做只能放在家裡的事不得進入行政機關,這是用行政規定限制了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同時也限制了孩子被《憲法》第八條保障的人身自由,並違反《兒少法》第5條及38條。
今天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透過女性團結創造出走出家庭職責不合理束縛的空間,不代表接受這種性別期待,這是我們力圖改變的,同時希望兼顧讓孩子依其意願選擇被照顧的方式。
規定因黨而異,大黨違規選委會不作聲
且當選委會工作人員強調「規定」時,卻對於其他前來登記的新北立委候選人以十幾位人員的陣仗陪同登記、麥克風音量震天價響的狀況默不作聲,並未拿出只限5位人員陪同登記的「規定」予以限制。這些新北立委登記的新聞有影像為證,我們想問:何以選委會人員不認為這些行為違反規定且影響他人,拿「規定就是規定」去要求那有十幾位陪同人員的競選團隊?
電梯事件除了阻擋讓婦幼無法使用外,若參選人是身心障礙人士,是否也就無法進行參選登記之進行?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以侵犯人權的態度對待婦幼及女性參選人,並毫無反省之意的將「規定」放在人民應享有的基本權益之前,不只滿含最惡質的威權遺毒,疑似欺騙的手段,更是我們絕對不容許的,將向監察院提出申訴提請調查。
小歐盟認為新北市選委會限制人民參政權及兒童人身自由
整個過程,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都以文字和錄影的方式留下記錄,我們要求:
1、新北市選委會主任委員,同時也是新北市政府秘書長邱敬斌,能調查事件經過,並公開為同仁的自訂不合理規則、對女性的歧視、對親職媽媽及小孩的惡意刁難、及對不同政黨的差別對待,提出道歉及改進措施。
2、中央選舉委員會應針對全台選委會、新北市政府針對各局處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及行為,承諾依照《兒童權利公約》進行兒童權利主流化工程。
3、諮詢律師後,律師說明機關拒絕參選人入內登記,已經事實上影響參選人的參政權,應為行政處分。我們將評估針對選委會23日行為,依法提出訴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