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是門好生意?」從民眾黨金流疑雲談選舉補助款與公費選舉
📢一場選舉多少錢?
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假帳案讓臺灣社會看見,一場選舉牽動了多少的金錢流動,以及台面下的利益交換!
柯文哲在2024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募集了近4.7億的政治獻金,選後因為柯盈配得票數超過當選票數三分之一,民眾黨可以領取1.1億的競選經費補貼。
在民眾黨內部的財務管理辦法中,訂定總統副總統選舉補助款1/3歸黨部、2/3歸候選人個人。柯文哲如此解釋著他為何有4300萬能買下一間個人的商辦。
雖然現行法規只有明訂補助款由政黨領取,並未規範用途,柯購置個人房產的來源,是否全為選舉補助款還待釐清。
但是民眾黨顯未將補助款撥分給吳欣盈,且選舉補助款是全民稅金而來,並非只是小草的志願捐款,柯令相信民眾黨會扭轉台灣金權政治現況的支持者,大失所望。柯的個人收入,不能只是辯稱為一切合法只是社會觀感不佳,因其當初也未提出選制相關的修法政見。
此時,正是台灣社會正視選舉補助款到底該不該撥、如何影響著政治生態的好時機。
📢什麼是選舉補助款?為何需要選舉補助款?
台灣的選舉補助款制度1989年開始,是參考西方的「公費選舉」概念,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在政府的補助下,鼓勵更多有公共服務熱忱但缺乏資源的候選人參選。
此外,除了對候選人個人的補助款,台灣還設有政黨補助款,降低政黨對財團、地方派系在金錢上的依賴,促進多元政黨的健康發展。
然而,回到實際的運作,這些目標達成了嗎?
選舉相關的補助措施,確實讓民進黨在解嚴後有較多的資源得以發展,之後的政黨輪替讓臺灣正式進入兩黨抗衡的新階段。
但自此之後,臺灣很難再出現可以穩定發展的第三個政黨,在多黨政治的發展上卡關。
另外,有理想但是未能有足夠資源的人比起政二代,還是多出了很多障礙、挑戰需要跨越。
📢要拿選舉補助款,得先有足夠的資本
台灣的補助款是選後補助,唯一的指標是得票數,一個人必需要選得夠好才可以得到補助。
天下雜誌2018年的報導指出,議員選舉上千萬、立委選舉要上億,選舉已經變成宣傳戰跟活動戰,民眾可以細數出拿到的競選小物、參加了哪些活動,但卻說不出候選人的政見。
本來就有錢選舉的人,更容易贏得好的票數,也更容易得到補助,顯見選後由得票數論定補助金額,是粗糙且違背立法目的的規定,應該要更細緻的設定撥放名目,並於選前就提供候選人、政黨請領。
給政黨的補助款亦然。今年的選舉結果顯示,國會選舉得到席次的只有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黨,加上地方選舉也幾乎是三黨的天下。
三大政黨在選舉期間已經募得最多的政治獻金,選後又得到政府最多的補助,這樣的補助只是錦上添花,而且跟原先的目標背道而馳,不但更加鞏固金權政治,也把有志參政的個人與政黨排除在外。
📢選舉補助款的發放更細緻且增加公費選舉的多元平台
小歐盟認為,補助款的發放,根據不同層級的選舉,要有不同的標準設計。
在台灣,總統選舉已然是在政黨政治的運作下進行,補助款回到政黨即可,轉移到候選人身上的數額應有限制,使候選人的言行能夠在政黨的理念路線的規範下開展。
其他層級的選舉,在許多新面孔、不一樣型態的候選人出現時,經常拓展了我們對政治的想像、看到更多的理想性,我們認為應該持續發放補助款,並透過更細緻的制度,讓金援真的流往值得託付、期待的候選人身上。
此外,補助款的撥放跟增加公費選舉的多元平台需要雙管齊下,讓補助款可以真正支持到有需要的候選人或政黨;同時,仍要積極增加公費選舉的平台,創造更多讓候選人得以公平露出討論政見的機會,將選舉文化從嘉年華活動回到政策討論的公民教育。
最後,小歐盟的具體的政策方向如下:
一、補助款要撥放要有分級設計,也要有流向限制
讓選舉補助款可以符合立法初衷,降低有資源者透過高額補助款獲利的機會,無資源者能夠確實經由補助增加當選的機會。
二、增加公費選舉平台,改變金權選舉文化
1、設立公共看板:在指定地點、特定時間,提供候選人相同尺寸的公平宣傳機會。
2、依民眾資訊取得習慣,提供報紙、電視頻道、電子媒體、網路廣告等宣傳平台;增加辦理小型的民眾面對面政見交流會。
3、確實管理競選廣告宣傳物:選舉旗幟登記、增加選前取締人力並建置便民檢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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